Tuesday, September 16, 2008

遲到

我從小就愛遲到。
最近公司悄悄地開始實行新制,遲到超過15分鐘(8點15分)的員工就會被警衛登記,定期回報各單位主管。雖然我們領公司薪水,公司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制定一些內規,不過,還是有滿多人反彈的。可能看公司要的是什麼吧,未來大家可以往準時五點下班的方向努力。其實不過是一個奇檬子問題,在充分的信任與適當鼓勵下,我相信大多數的員工都希望可以把工作做好。可是登記名字對於員工士氣來說是個反效果。真的覺得大家上班的時間太晚,遲到太久,可以透過直屬上司來轉達公司政策,或是直接公佈新政策,而不是搞得員工人心惶惶,突然發現公司開始列黑名單了。實質的績效和每天八點可以坐在位子上,對某些人而言可能一樣重要吧,可是用腦力的工作和作業員不同的。
以前在旅館工作的時候,雖然只有短短幾個月,可是旅館工作是輪班制,絕對不能遲到。可是輪到早班的時候還是會偶爾睡過頭,好像有兩三次吧....,比例非常非常高。所以我早體認到這種不能遲到的工作實在違背我的本性,我也不想改變懶散的隨性來配合,這樣就是不要找非得準時上班的工作。可是現在的公司規定每天早上八點上班,對我實在是沒人性了。我連高中都沒這麼早上學 (XD)。可是聽說美國總部的上班時間也是很早。
以前我阿姨要退休的時候,曾經說她終於可以天天睡到自然醒了。雖然她現在也還是很忙碌,但是,我也在盼望著可以天天睡到自然醒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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