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誠信

我上週六晚間於京華城一樓鞋店區購買兩雙鞋子,總金額3490。但這是一個非常不愉快的購物經驗。

購物當日適逢京華城特惠,鞋店區滿2000可抽獎,我購買的第一雙鞋已經達到抽獎資格,也抽中100元禮券。
而兩雙鞋總金額超過3000,也另外符合單筆滿三千送三百的活動。
因此總購物金額現抵禮券,折扣後總共刷卡3090。

但第二雙由於缺號,店員表示要幫我調貨,因此我週六當日便結帳完畢,等待取貨。
但週一下午,我才收到店員通知我欲購買的鞋款已經沒有我的尺寸,於是我表示希望可以退款。
可是我卻被告知,連第一雙鞋抽獎獎金的100元禮券都要收回。
我還在電話中聽到店員之間的對話,提到要保留我抽中的禮券,對他們作業程序複雜,因此不願提供。原本還在考慮是否要換貨的我,馬上決定絕對要拿到全額退款。
後來店員又來電再解釋,滿2000的抽獎是當週週末的優惠,但退款時優惠期以過,無法保留,且要收回我的獎金。

難道我希望再專程跑一趟退款嗎?假如能購買到喜歡的皮鞋,我一點都不想辦理退款的手續。
再者,我買的第一雙鞋並不需辦理退貨退款,而這雙鞋的價值就已經達到抽獎標準,為什麼要把"我的"獎金回收?
今天退款是退第二雙鞋,而退款的時間點並不會也不應改變我當初購買第一雙鞋的日期,就是特惠的那一天。因此完全沒有道理取消我的獎品。
即便內部有做帳的流程問題,也應當是在貴公司內部處理,而不是取消消費者的獎項,因為我是非自願性的退貨。原本已經付款購買的商品,被通知斷貨,已經是我的損失,然後,不管我要換貨或者退款,都要再讓我花時間花錢跑一趟,造成我很大的不便。

原本週一的樓館告知店員我的獎金必須回收。但我今天(週二)親自到貴公司辦理退款時,堅持與樓館溝通,提出這些原因,好不容易才得到樓館的口頭承諾,會另行提供100元禮券。而我仍然以沒有折抵禮券的金額重刷第一雙鞋。

反正總而言之,整個觀感就被這小小的一百元禮券打壞了。
幸好我抽到的只是一百元,用一百元去知道這間公司對消費者的態度,也不算太貴。
(以上大部分都是我寫信到京華城客服信箱的內容。)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