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6, 2014

紅字

儘管我可能看起來是個乖順的孩子,但從小我就對所謂「中國文化」中的假道學偽善與禮教反感,到今天,更可謂是深惡痛絕的地步。以往讀到魯迅那句「禮教吃人」,彷彿就寫到我心坎裡似的。
或許這是原因之一,也或許是從小接觸到的西洋文學作品,還有天性中對自由開明的嚮往,讓我覺得愛異性與愛同性,不過就像右撇子左撇子一樣自然(偏偏有人莫名其妙的就連左撇子都看不順眼)。愛的相貌是相同的,無關乎性別,也無關乎年齡、出身、種族……。因此,我同意,同性伴侶結婚只是在法律上還給他們一個公道,雖然有多少我們今日視為理所當然的權益,在當日是多少人甚至以生命為代價才爭取到的。像是法國大革命,像是在1967年還引起軒然大波的黑白配電影《誰來晚餐》。
到底有多少人大張傳統思想旗幟的人思考過,婚姻的意義究竟是什麼?生子育女之於自己人生的意義又是什麼?只是因為每個人都這麼做?還是因為某位「過來人」高談著沒有結婚生子的人生就不是圓滿的人生?每次聽到這種論調我都只想嗤之以鼻。渾渾噩噩的為結婚而結婚,陷入無可奈何的後半輩子,只能把人生寄託在子女身上,搞不好又造就了另一個絕望的惡性循環,難道這就是圓滿的人生嗎?放眼望去就不曉得有多少人是過著這種生活。更不用說,多少罪犯不也是結婚生子,多少人只管生卻不知道該教育子女?這種人的人生難道就圓滿了嗎?結婚只是為了傳宗接代,女人的價值就是生孩子。每次想到這些,就不禁憤怒得想發抖。
為何真心相愛,真心想共度人生的伴侶,為了希望給對方保障而想走入婚姻,甚至是許許多多更適合為人父母的人,卻無法得到法律或社會的認可?這不是很諷刺、很荒唐嗎?在這樣的地方,可能還要無解好常一段時間吧?多數人總需要一個「紅字」來合理化自己的無知與殘酷。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