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戲劇作品在某方面很相似:他們雖然被創作出來,卻無法直接呈現於欣賞者眼前,而必須要透過另一群人來呈現。相對的,平面藝術,則是創作者與欣賞者之間私秘的直接對談。
劇本雖然可以閱讀,但是欣賞的方式就會接近其他文字創作,而不是表演藝術了。記得之前大學有讀過,有些劇本的確就是創作來閱讀,而不是以演出為目的。
音樂則更抽象了。在我們生長的年代,幾乎已經沒有文盲。大家都可以理解文本字面上的意含。儘管每個人有不同的解讀,基本上是脫離不了太多。但能夠閱讀樂譜的人相對小眾,而同樣一本樂譜,因個人詮釋的方式,卻可能差異大到好像不是同一首歌。最近聽到一個非常有趣的例子,表弟聽完某位知名鋼琴演奏家的評論:「巴哈聽到了會哭。」(演出不是在台灣)。就算是作曲家本身,他寫下的樂譜也只能捕捉創作的那一瞬間。當他把音符以演奏形式詮釋出來,每次的詮釋又都是全新的體驗。這就是音樂美妙之處阿!
當我們聽到美妙的歌曲,震撼人心的演出,很難說是作曲家的功力高深,還是演出者的技藝精湛,也或許,兩者都是吧!
現在的我們是透過演奏者與作曲家對話。也是這些表演者,讓音樂藝術與作曲家的靈魂繼續延續下去。
這是今天在聽布蘭詩歌時偶發的感想。
這是今天在聽布蘭詩歌時偶發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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