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4, 2012

Sherlock (Season 1 & 2, BBC)

Holmes is national pride for the Brits. But I've always liked Arsène Lupin much more! Fortunately the most famous translation back in my childhood was 羅蘋 instead of 魯邦. Don't you think 魯邦 sounds much less attractive?!

為什麼福爾摩斯比較不討喜呢?
1. 他太正經了
2. 反派很討厭
3. 他太正經了,而且他殺了羅蘋的未婚妻(ㄟㄟ,這明明是羅蘋的作者掰的)

羅蘋的角色設定討喜多了,風流倜儻,劫富濟貧,又對未婚妻深情款款。我小時候把羅蘋全集都給看完,但福爾摩斯因為不夠有趣只有看了少少幾本。羅蘋和足智多謀的馬蓋仙是我跟好朋友最愛的兩個角色。

這幾年拜電影電視之賜,福爾摩斯又是一門顯學,還突破偵探迷的藩籬進入大眾主流文化之籌,沒看過福爾摩斯就落伍了。現代版的福爾摩斯果然在個性上經過不少修正。Robert Downey Jr.版的還只是小Case,BBC版就真的把福的傳統形象給大顛覆了。全新個性塑造,明察秋毫料事如神不說,還極度自戀自信自私自傲,加上班乃迪克蛋(又稱黃瓜)出神入化的詮釋,使得福爾摩斯鹹魚翻身,BL設定又是現在最潮的元素,果然一炮而紅。

目前前兩季都已經播送完畢,第三集則會在明年推出。唯一討人厭的是,Moriaty在影集裡同樣令人退避三舍。我很喜歡跟著福爾摩斯看他辦案的過程,尤其是電視版裡的Irene Adler,他和福爾摩斯鬥志又相知相惜的安排,令人印象深刻。然而Moriaty就是個我完全無法接受的反派。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個完全為了使壞而使壞的人。完全沒有動機,完全邪惡的反派。這種角色只會讓我覺得非常厭倦,而且想問「你有完沒完阿!」,巴不得他馬上被大卸八塊,然後我可以回去看「正常」的探案。這種現象尤以第二季最後一集為甚。觀眾當然知道福爾摩斯不會真的死,只是會被搞得很無言。要不是因為前幾集都很精彩,我們肯定會在中間就把影片給切掉不看了。

接下來,請告訴我們福爾摩斯是怎麼樣掉下來而沒有摔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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