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8, 2014

English Composition

要說大學生涯最大的憾事,應該就是沒有好好上英文作文吧。

大一的英文作文課運氣很好,遇到一位非常認真的教授,雖然覺得寫作很麻煩很耗時,但學到不少終身受用的英文寫作基礎。可是大二的作文課就不是這麼回事了。大二遇到一個原本聽說不錯,但實際上混到不行的外籍教授(怒)。一個學期只寫兩三篇文章不說,最讓我不滿的就是不檢討作品,得不到反饋,大家都是直到學期末,才從教授手上拿到整學期下來寫的稿。除了沒人修改的作品,我完全不記得這堂課學了什麼,再加上大二課多我又跑社團,於是一怒之下就換去一個很輕鬆的作文班(反正老師差不多混),然後抱定了大三要脫離作文課,改修翻譯(因為當時作文必修兩年,第三年可選擇繼續修作文或翻譯),沒想到這個選擇卻成為我今生的遺憾(哈)。(當時真是不夠成熟。就算遇到一個混教授,或許我也該試著更積極去爭取自己的學習權益吧。)

第一次為沒好好修作文課感到惋惜,是看到學妹修Peterson老師作文課的時候。上他的作文課作業超多,但想當然的肯定是滿載而歸,整個學期下來不曉得看她寫過幾種論述體裁的練習,看我印象這麼深刻,是當真由衷遺憾的阿。

話說回來,我認真覺得敝系應該要把作文三從作文翻譯二擇一改成必修,或許今天已經如此了吧?外文系畢業能用英文好好寫出小論文,應該要是最起碼的程度吧,其他拉哩拉雜的課程,如今回想起來,都不會比一堂紮實的英文寫作課來得重要。無論如何,管他學校課程怎麼改,最不能也不該偷懶的課就是英文作文,就算不是必修,也要硬著頭皮,選最嚴格的老師全部上完。這種課出了校門可就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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