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5, 2014

那些年的那些梗

瑰麗的文字未必精彩。當然,誠如白先勇或張愛玲,就是又華美又精彩,相對的琦君、林海音之類的作家,就是溫潤如玉的質樸醇厚,讀著讀著,就在平淡裡揪心。瑰麗也好,平淡也好,都讓讀者藉由作家之筆,看到他們眼中獨特的人生風景。

最近讀了一點原創,也無意間發現幾年前吵得很兇的借梗事件。耐著性子先看過第一篇後,完全可以理解某些讀者的憤怒,不過又覺得兩個作者根本就不在同一個檔次上,作品取向也不同,鼻子哼兩聲以示睥睨就過了。但昨天赫然發現,那人在另一篇作品中甚至大辣辣把某本書的書名寫了出來(對,被借梗的作者在作品中並未寫出書名,但我就是喜歡那部作品喜歡到跑去google關鍵字把書名給找出來),害我看到書名就不忍破口大罵,然後覺得全身起雞皮疙瘩外加一陣噁心(一點也沒誇飾)。

只能說,重疊處這麼多,其他梗就算了,這梗連同一本書的書名都寫出來了,還拼命凹,跟最近掰不下去只好辭職的某人不是很像嗎?作者大人硬是要在故事裡插一本和人物性情品味學養都八竿子打不著的書,自己難道不覺得牽強嗎?這就好像賣菜阿姨和我討論愛倫.狄波頓一樣讓我吃驚(我知道這個說法又落入另一種偏見中,賣菜阿姨的人生體驗用不著狄波頓來多嘴,但眼下就是這種感覺)。換個角度說,這件事就好比有人同時把任意門時光機竹蜻蜓全都抄過來當自己的用,了不起就是把竹蜻蜓改成鐵翅膀,結果卻連時光機的抽屜都沒換過。(很多人的爆點都放在進度條,但我的卻是在那本書的書名。或許是看文前就曉得進度條這回事,所以衝擊沒那麼強烈吧......)

不曉得借梗的作者大人有什麼意圖,但肯定的是,寫下再多文字,堆砌再多辭藻,梗借再多,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不會是自己的。文字只是包裝紙,搭載著思想底蘊的作品,才能讓人read between the lines,從反覆咀嚼中得出韻味。

歐,這起事件一直讓我想到 Legal High 第二集裡那場樂譜抄襲的著作權官司,看過的人應該能理解吧。Period。

(國語文筆記:據說「梗」是別字,正確寫法應該是「哏」。我也發現實體書裡印的是哏不是梗,「哏」讀音ㄍㄣˊ,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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